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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公告2022年第6号

来源: 添加时间: 2022-03-21

      根据党委常委会批示的2022年审计计划,受组织部委托,我处将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2日起,对原综合监察室、审查调查室主任高丽华同志实施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必要时可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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