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期间,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或意见建议,可向审计组反映(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)。同时,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(相关纪律规定见附件2)。
联 系 人:张盈、庞惜非、金慧英
联系电话:0411-86323630
工作地点:综合楼A座839
特此公示。
审计处
2025年3月31日
附件1 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干部名单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现任职务 |
1 | 梁旭光 | 男 | 纪委副书记
兼综合监察室主任、审查调查室主任(正处级) |
2 | 牟光庆 | 男 | 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处(部)长 |
3 | 柳振国 | 男 |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|
4 | 冯屈原 | 男 | 基建处处长
兼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|
5 | 齐文生 | 女 | 后勤管理处直属党支部书记 |
6 | 魏晓峰 | 男 | 后勤管理处处长 |
7 | 阎丕涛 | 男 | 实验仪器中心主任 |
8 | 刘贵伟 | 男 | 图书馆馆长 |
9 | 伏剑森 | 男 | 教辅单位联合党总支书记 |
10 | 林松毅 | 女 | 研究生学院(学科建设办公室)院长(主任) |
11 | 曹福存 | 男 | 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|
12 | 朱岩 | 女 |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|
13 | 黄文胜 | 男 | 体育教学部主任 |
14 | 佟铁 | 男 | 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|
15 | 王胜 | 男 | 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|
根据工作安排,学校审计处派出审计组,自2025年3月31日起,对梁旭光等15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组全体同志将严格执行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:
一、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(一)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(二)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(三)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(四)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二、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(一)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(二)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(三)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(四)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(五)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(六)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(七)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(八)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如有违反上述审计工作要求和审计工作纪律的,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
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执行情况。
举报电话:0411-86323505
审计处
2025年3月31日
编辑/张盈
审核/张盈、许姝佳、刘丹丹
审核/张盈、许姝佳、刘丹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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